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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在本村买的住宅地建房是否合法

发布时间:  浏览: 137 次  来源:网络

一、户口不在本村买的住宅地建房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使用权仅限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具体而言:

首先,农村居民需满足年满十八周岁且已具备分家条件;

其次,建房行为必须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村镇建设规划;

再次,对于不同类型的土地,其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均有所限制,其中,使用原有宅基地与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而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则为140平方米;

此外,农村居民在进行宅基地建设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户一基”原则;

同时,对于已经出租或出售原有的宅基地并再次提出申请的农村村民,将不予批准;

最后,严禁非农业户口者及其他人员在本村购置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户口不在本地是否可开死亡证明

1,不可以,应由亲属等持当事人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村里开死亡证明。

2,开出死者死亡证明之后,带着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开出火化证,并注销户口。

3,如果你们都在外地,可以派员回村,或者请村里的直系亲属去开死亡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户口不在本村买的住宅地建房是否合法”,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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