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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可以卖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8 次  来源:网络

一、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可以卖吗

尚未取得房产证仅持有购房合同的房产,暂时无法进行买卖操作。

在房地产交易中,房产证作为确认购房者通过买卖行为依法享有并能够自由行使房屋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如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的重要法律凭证,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尚未取得房产证仅持有购房合同的房产,在现阶段一般不被允许直接进入市场进行公开的交易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有购房合同是否可以做遗嘱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合同是房屋买卖时签订的合同。

而进行遗嘱公证时只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遗嘱公证的必备条款,所以不能持房屋买卖合同申请遗嘱公证。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可以卖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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