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到烂尾楼开发商跑了怎么办
当面临住宅楼盘烂尾且开发商失联的困境时,业主可采取以下措施以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首先,若房屋处于尚未完工状态且开发商已悄然离去,业主需与开发商积极沟通并共同商议筹措资金、推动后续工程的机制;
其次,若开发商因资不抵债而宣告破产,业主则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该房屋作价折现,或以烂尾楼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对于已全额或部分支付房款的准业主而言,他们可以采取集体行动,即“抱团”起诉开发商,迅速申请冻结查封开发商的在建工程、土地、房产、预售款专用账户及其他所有资产,以便在诉讼结束后能充分实现其权益。
其次,若开发商已消失无踪,但房屋仍未取得房产证,业主可携带购房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手续。
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开发商已完成初始登记,并成功获取了房屋的大产权证。
若实在无法找到开发商,业主可向当地政府部门投诉举报,此时建议联合更多的业主共同发声。
最后,业主们需耐心等待国土资源管理局收回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出让,或者期待有新的开发商愿意接手此项目并继续推进开发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二、买到烂尾楼怎么办
买到烂尾楼房屋已建成的可以继续履约,购房人应当及时转移房屋所有权;房屋未建成的购房人已付清全部价款的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购房人未付清全部价款的破产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到烂尾楼开发商跑了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