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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12 次  来源:网络

一、上海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当您在进行商品房预售协议签订时,需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以确保合同条款完备和权益保护:1. 请务必核实开发商是否已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 认真审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以确定其应当具备的完整性;3. 针对开发商提供的按揭贷款政策,务必要进行深入研究和理解。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商品房定金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第二、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第三、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第四、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第五、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上海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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