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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从什么时候算起

发布时间:  浏览: 65 次  来源:网络

一、延期交房从什么时候算起

由于交付期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因此逾期交房的时间应自该预定之日起正式启动。

若开发商未能如期完成交房任务,经过合理的书面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仍未有积极回应或提供合法的理由解释,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单方面决定终止该合同,并要求开发商立即归还所有已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关利息,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后的三个月内能够顺利履行交房义务,则购房者无权解除合同,但是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因逾期而产生的额外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延期交房是什么时候可以起诉

首先,当发现开发商有以下延期交房行为时,购房者可以起诉维权:

1、开发商没有通知交付房屋,或者按约定期限不符合交付条件;

2、开发商通知购房人收房时,购房人认为房屋不符合约定的交房条件,并且拒绝领取房屋钥匙,并要求赔偿开发商延期交房损失的;

3、购房人按约定收房后,又以房子不符合交付条件为由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责任。

其次,发现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先催告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还没交房的,那么购房者即可以去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延期交房从什么时候算起”,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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