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修改么
商品房预售合同具备一定的可变更性。
当购房双方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他们有权针对一些尚未达成共识的事项进行补充协议,或者在不违背公平原则的前提下,对原有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
若需变更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要此种行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购房者和房开商均有充分的权利进行协商,并将协商结果以补充条款的形式体现在合同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的,合同上是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卖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买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
在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
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
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当然,实践中因为前述的合同类文件性质、内容有区别,所以针对每份合同应采取的方式略有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修改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