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问题可以退房
购买房产后又选择退货,无疑会给人们带来很大的困扰和麻烦。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退房必须遵循一些必要的规范标准,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阐述。
针对已接收物业过程中的轻微质量问题,购买者有权要求开发方进行紧急维修。
但是,当符合以下列出的八个特定情况之一时,消费者便有权利采取行动要求退房。
首先,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差额超出了百分之三(即绝对值)。
其次,开发商如果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交付达成既定协议的房屋,导致无法如期实现房屋交易的目标,这就构成了更深层次的违约行为。
再者,若开发商对原有的规划和设计进行处理,从而影响到了房屋整体结构的形式、布局安排、空间尺寸比例以及朝向等重要因素。
另外,如果开发商在预售阶段没有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除非其存在刻意隐瞒的行为),那么这样的房子也不得予以出售。
除此之外,若是开发商提供的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房屋品质已经严重损害到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亦或是开发商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些情况都是可以作为退房理由的。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购房者的贷款申请尚未得到批准,而买卖双方对于支付方式的达成又存在分歧,那么这种情况下也可以作为申请退房的理由。
另外,如果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其他关于退房的条件,那么满足这些条件也同样可以被视为迫使买家申请退房的有力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什么问题是双方在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时应当注意的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要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1、要注意专利与技术秘密的有效性;
2、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约定清楚;
3、转让或者许可的范围;
4、技术转让合同可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以合同条款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5、转让费用的约定。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八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前款规定的保密义务,不限制许可人申请专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问题可以退房”,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