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名下各首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夫妻首套房产的认定标准如下:
若您与伴侣名下的房产总数仅为一处,那么可以被视为首套房产;
然而,无论该房产位于何人名下,在未来购买新房时均将被归类为第二套房产;倘若您和您的配偶在名下皆无任何房产,那么所购得的房产便可被视为首套房产。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夫妻名下有房贷离婚怎么办
夫妻名下有房贷的,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房贷也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至于具体如何承担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离婚后归一方所有的,则可以办理转贷款,房贷也由这一方负责偿还,对于已偿还的部分,这一方需要补偿对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名下各首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