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家建房被邻居恶意阻扰怎么投诉
对于审定后被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发回审阅重新审理的民事诉讼案件,无论是在原先的一审阶段继续审理,抑或是由二审法院进行新的审理工作,均需由新的合议庭负责审理。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要求案情重审的审理必须在3个月之内完成并得出结论,因此在收到裁决后的三个月内将举行公开开庭审理。
请读者务必了解,如经上级人民法院提审并予以发回的案件再次审理,则应依据第二审程序的相关规定,由新的合议庭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二、自家建房,工人摔伤,我该负什么责任
需要分情况处理:
1、工人与房主之间是劳务雇佣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工人与房主之间形成的是承揽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劳务关系与承揽关系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
一、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服从的关系。承揽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始终处于平等的地位。
而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员接受雇主的管理,支配。雇主可以随时安排指挥雇主的工作,身份上具有隶属性。
二、看工作者是否自带劳动设备等。一般情况下雇佣关系中雇员只提供自身的劳动能力,不需要提供设备。
而承揽人要自己提供设备以便创造有利的劳动条件顺利完成劳动成果。
三、提供工作的一方提供的内容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提供单纯的劳动力,一般是继续性提供劳力,以满足雇主的需要。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方则以其特有的技能提供劳动成果,一般是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
四、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报酬一般是一次性结算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自家建房被邻居恶意阻扰怎么投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