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
倘若子女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依据相关规定,在其父母为其购置房地产时,可合法地支取其父母的住房公积金额度,这主要是因为公积金的支取是以家庭为基本单元进行核算的,在此案例中,未成熟的子女及其父母构成了一个稳固的家庭。
然而,倘若是子女已经完婚并购置房产,并且房产证上并没有出现父母作为共有人的署名,那么此时仅能按照规定,由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及其配偶来申请提取各自的公积金,其父母则无法申请支取他们的公积金。
这样便意味着在这个情况下,父母与新组成的家庭之间不再被视为同一个经济体。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子女买房父母的出资该如何认定性质
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前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的,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认定为一方个人婚前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