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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滞纳金能超过本金吗

发布时间:  浏览: 86 次  来源:网络

一、物业费滞纳金能超过本金吗

作为物业服务提供商,其并未被赋予收取滞纳金的权力;

然而,若您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物业管理方有权依照相关条款向您索取相应的违约金。

所谓滞纳金,主要是对那些未能按时缴纳应税款项或未如期偿还贷款的人士进行处理,此类情况下需根据滞纳天数增加相应比例的滞纳款项数额,这是税务机构或贷款人通过经济手段对逾期债务人施以处罚的一项重要举措。

滞纳金的特点包括其法定性、强制性以及惩罚性。

法定性意味着滞纳金乃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款项,任何个人及其他企业、组织均不得擅自设立;

强制性则是指滞纳金的征收必须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而惩罚性则是指滞纳金的设立旨在对逾期行为进行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物业费滞纳金收取标准

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的收取比例通常为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的金额的千分之三。

在执行收费过程中,此类物业管理机构有义务向客户提供相应的收款凭证。

因此,广大物业小区的业主们应该积极履行缴费义务,以保证本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公司能够维持正常经营状态,同时维护好住宅小区的安全与卫生环境。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物业费滞纳金能超过本金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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