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人才住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户口规定:申请人和其配偶必须都拥有本市的合法户籍身份。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申请人通过投靠子女获得了本市户籍,仅能作为合资格的申请者之一进行申请。倘若申请人的配偶处于现役军人岗位但他/她并未持有深圳市户口,该配偶同样有权作为共同申请人参与申请,且其申请条件并不受户口限制因素的影响。
二、社保规定(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1、申请人需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五年以上;
2、申请人为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自2010年5月14日起引进的正高、副高)以及中级和初级人才(学历达到本科及以上),则需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年以上;
3、若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况,则无需考虑社保累计缴纳时间的问题。请注意,此处提及的社会保险特指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而非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类型的保险。
此外,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将不会被计入累计缴纳时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二、深圳人才补贴社保要求
关于深圳市人才福利补贴所对应的社保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申请人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位,其学历需在办理引进入户手续时进行如实申报确认;
其次,申请人应为深圳本地居民户口;
第三,申请人在深圳期间曾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且当前社会保险关系仍然保留在深圳本地;
最后,申请人必须保证自身并未享受过任何购房优惠政策,同时也未在租赁公共住房中。
《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职业能力开发计划。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深圳人才住房需要什么条件”,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