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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房,没交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可以更改买房人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2 次  来源:网络

一、全款买房,没交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可以更改买房人吗

只有持有购房合同但尚未申领到房产证且尚未向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情况下,才可变更该合同内的姓名;

若已完成备案程序,则必须在取得房产证并办理完相关过户手续之后再进行更名操作。

在此过程中,若双方达成共识,任一当事人均有资格将其在该份合同中所享有的权益与承担的责任同时转让予第三者,使得后者能够随之获得与其相联系的从属性权利,从而避免因未经正式转移登记或尚未实际拥有相关实体资产而对从属性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全款买房有预告登记证吗

在购置房产且支付了全部价款之后,您可选择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手续。

预告登记属于一项法律制度,其旨在确保在未来时期内,当您与开发商或卖方签署房屋买卖或是其它相关不动产物权协议时,能够切实维护您所享有的权益。

依照书面协议双方的约定,如需保证这一潜在利益得以实现,您有权向登记部门提交预告登记申请。

一旦经过预告登记程序,未经预告登记中的权利人同意擅自处理该不动产后,将不会产生任何物权效力。

此外,预告登记在经过一段时间(90日)后若未能在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时进行正式的登记,即视为预告登记自动失效。

因此,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请务必要求开发商勾选“申请办理预告登记”选项,并明确具体的办理期限以及时有效地办理预告商品房预告登记。

同时,合同经网上签约备案完成后,各交易参与方也需要严格按照约定向不动产权登记机构报告并申报相关信息,以便及时办理预告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全款买房,没交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可以更改买房人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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