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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交完定金后降价是否可可以退房

发布时间:  浏览: 55 次  来源:网络

一、售楼处交完定金后降价是否可可以退房

在支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倘若房价出现下跌,则该购房者有权选择是否退房,然而在此情况下,必须被视为购房者的单方面合同违约行为,因此所支付的定金将不会予以退还。若购房者能够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那么定金将会被抵扣为购房款或予以退还;反之,如果购房者单方面违约,则其无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售楼处交完定金能换房子吗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答应,则房源得以替换。依照我囯现行法例的要求,当事人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有权力改变合同条款。对于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应视情况抵充房价或予以退还。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其无权索回定金;反之,接受定金的一方若未按约履行合同,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需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售楼处交完定金后降价是否可可以退房”,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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