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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签了一年,续租还要签合同吗

发布时间:  浏览: 76 次  来源:网络

一、租房合同签了一年,续租还要签合同吗

关于续租的处理,既可以选择重新签订合同以保障权益,也可以选择保持原有合同而无需另行签署。如果承租方决定不续签合同,却仍继续使用该房屋,且出租方对此并无异议,那么原来的租赁协议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只不过在新的合同期内,租赁关系将不再是确定性的,而是转变为不定期。在此种情况下,作为承租方,您有权利在任何时间单方面结束租赁协议;

然而,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出租方应提前合理期限知会您其欲终止租赁协议的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房合同签了霸王条款有效吗

倘若合同的订立完全符合法律所确立的有效条件,那么这部合约将被确认为具有法律效力,并应当由合同双方按照约定内容进行全面履行。

然而如果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实际上仅仅是由经营者一方单独制定用以逃避法定责任并且减少其自我责任负担的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话,那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来说,如果他们在不合理的情况下毫无理由地以格式条款的方式免除了或者减轻己方的法律责任,增添对方的法律责任,甚至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行为,那么这类格式条款将会被判定为无效。在面对涉及霸王条款的合同时,签署方有权选择通过合法渠道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该份合同的无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房合同签了一年,续租还要签合同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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