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电梯维护费用由谁出
针对小区电梯因非人为因素而需进行维护保养,并且此种状况发生在保质期限之内时,应当由电梯制造商或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与义务。
然而,当电梯超越其质保期限后,物业管理部门可依据相关规定,动用本建筑以及所属配套设施的修缮基金进行修复。若此类专款专用的维修基金尚未建立,那么小区居民应当按照合理的比例来分担电梯维修所需的费用;
此外,如果物业公司在未经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区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用于商业活动(如发布广告),那么由此产生的收益应归属全体业主所有,业主们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对这部分收益的具体用途和开支情况进行公开披露。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二、小区电梯经常坏可以要求更换吗
在特定条件下,这是可行的做法。
然而,此项提议需提交至业主委员会并由其出面,与开发方进行详尽商议和处理。业主个人提出的诉求,在大部分情况下,开发方并不愿意采纳。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无法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内容,从而导致业主的人身或财产安全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小区电梯维护费用由谁出”,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