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房二卖法律责任规定是什么
关于“一房二卖”行为所应承受的相关法律责任,具体表现如下:对于属合法有效合同范畴的买受方,有权依据法规条款,向出卖方提出履约要求,包括交付相应房产等方面;而针对效力可能有争议的买卖合同,即所谓可撤销合同以及无效合同,自知晓之日起一年之内,买受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予以撤销,同时要求出卖方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一房二卖法院强制腾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若房地产开发商出现一房二卖的特殊情况,应受到相关部门给予适当警告、规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全面整改以及处以2万元以上、最高为3万元以下的罚金。
至于在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一房二卖行为过程中所产生的影响效应,其严重程度无庸置疑。一旦此类纠纷事件发生,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对此负责,除了按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需要支付各种额外费用予以赔付。
此外,那些未成功购得房产之消费者有权请求房地产开发商解除合约、归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相应产生的利息、赔偿所遭受的损失,并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总额一倍的赔偿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涉及到房地产交易中出现的“一房二卖”问题时,相关方需要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那些具有合法有效性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的购买者有权向卖家提出合同履行条款,例如请求对方交付房产所有权。然而,若买卖合同的效力存在争议,作为合同的购买者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申请对该合同进行撤销,并在此基础上要求返还其所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同时还应当负担不超过已经实际支付购房款金额一倍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