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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如投保车辆在使用过程,所载货物掉落致使其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依照“车载货物掉落责任保险”进行赔偿。
载运货物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车上货物因捆绑不牢,或道路颠簸、转弯时车速过快、紧急刹车都有可能使车辆所载的货物掉落,有时会造成车辆旁边的行人、车辆等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从而产生了车主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此类危险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范围。
一、投保范围
本保险是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附加险,已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二、责任范围
(一)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落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扣除交强险应赔偿部分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二)责任免除
1、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及他们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2)驾驶人故意行为或车上所载气体、液体泄漏所造成的损失;
(3)装卸货物造成的损失。
2、应当由交强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保险赔偿
1、赔偿限额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一般规定:车载货物掉落责任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2、赔偿处理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的每次赔偿一般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