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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3-05-19实施:2013-05-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部署了“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一年来,各地按照统一部署,深入扎实开展各项活动,道路客运安全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全国客运车辆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2011年同期下降24.7%和22%,“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涌现出一大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企业。
为表扬先进,进一步调动地方各有关部门和道路客运企业加强客运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12〕112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决定,对山西等6个省、直辖市的18个省级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等86个地区的258个市级单位,北京北旅时代商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等91家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创新佳绩。
各地要以受表扬的单位和企业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努力解决道路客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促进全国道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环境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