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进行伤残评定由此获得自己应得的赔偿是一件让大家都非常头痛的事情。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权也就无从谈起。今天小编在这里给大家讲解的就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具体该如何操作。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具体操作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规范
目前在我国,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该标准为国家强制指导实施的鉴定技术标准,也可视作我国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最高标准。在该标准里,采取了伤残等级十级分类法,根据不同的程度的损害,十级为最低伤残级别,往下递减为逐个升高的伤残程度,一级伤残为最严重的伤残程度,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是系统性的伤残鉴定标准,其对伤残等级的划分依据更是简单明了,便于大众理解。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持心态的平稳。保留相关证据,并且到有关机构进行伤残程度的评定。为接下来的赔偿奠定基础。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思维,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