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车辆的减值损失可赔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359 次  来源:网络

一些人的新车不小心跟其他的车辆发生了交通意外,从而导致车辆表面有磨损而出现减值的情况。对于车主来说,一旦车辆有减值的话肯定是会带来相应的损失,在这时候很多人都希望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若悠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一、车辆的减值损失可赔偿吗

《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害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车辆碰撞和修复后,确实存在价值减损的问题。这些减损的直接原因是发生交通事故,而不是自然地使用和磨损。因此应当属于赔偿的物质损失范围。

该损失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1,不利益性。损失往往首先表现为受害人财产或受害人身上的一种不利益。车辆减值,对受害车主而言,显然构成财产损失的不利益。

2,客观性和确定性。损失是客观存在的,确定的事实。并且这些事实能够依社会的一般观念及公平正义观念予以认定。

3,法律上的可补救性。

(2)车辆减值损失额的确定

目前,我国对车辆减值损失的评估,一般由各地价格认证中心或者价格评估事务所来做。

二、车辆买卖不过户肇事责任谁来赔

机动车出卖后,应当前往车管所办理变更车主,即所有权人的登记,不过现实中有些车辆买卖并没有办理变更登记,甚至多次转手仍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也也不缺人在。这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司机及新车主能够承担赔偿责任的,尚没有大问题,一旦这些人无力承担巨额赔偿的时候,就会涉及原车主。受害人要求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原车主承担垫付责任或连带责任的,将原车主列为共同被告。卖车不过户莫明其妙惹出一场索赔诉讼,张先生就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他将自己的旧车出售给了向某,刚刚学会驾驶的向某将骑车人A撞伤,此时张先生的车还没有来得及过户给向某。

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和车主成为连带赔偿义务人,车辆出卖交易后没有过户,实际出现了法律形式上的车主和事实上的车主,登记车主是否也要承担脸蛋赔偿责任呢,目前尚有争议。

车辆的减值损失到底能够得到多少赔偿,建议应该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一步的区分,受害者可以第一时间为自己去争取相应的赔偿金额。车辆的减值损失,车辆的主人要求赔偿遭遇到拒绝,可以来若悠网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