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投保后,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那么投保车辆出事故报案不及时无法定损投保人索赔不成功,关于投保车辆出事故报案不及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投保车辆出事故报案不及时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投保车辆出事故报案不及时无法定损
2013年5月1日,高某驾驶自己的汽车在重庆市沙滨路上行驶,由于不小心,驾车冲上了隔离花台,车辆受到损坏。事故发生后,高某非常紧张,锁好车门后径自离开现场,当时并未通知保险公司,也未向交警报案。直到第二天上午,高某才想起到交警队备案,并通知保险公司理赔。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以高某未及时报案,也未及时通知交警到现场,导致事故成因无法查清、无法定损理赔为由拒绝赔偿。这让高某很是窝火。他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请求判决该公司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二、投保人索赔不成功
法院审理认为,高某在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并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及向交警队报案,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结合双方签订的保险条款,综合案情判定保险公司不承担此次事故的保险赔偿责任。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此案中,高某在事故发生后未向公安机关或保险公司报案,存在重大过失,由此导致事故性质、成因无法查清,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以上介绍,车辆虽然投保,但发生事故未能及时报案可能带来相应的损失。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投保车辆出事故报案不及时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若悠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