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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341 次  来源:网络

如今交通事故已经不是个能让人感到陌生的事件,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但事故中受害人因车祸死亡却是让人感到悲痛惋惜,那么有关车祸死亡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若悠网的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车祸死亡赔偿金的概念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死亡补偿费的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抚慰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弥补死者家属所受到的相应的财产损失。

二、车祸死亡赔偿金标准依据的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8项死亡补偿费: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下面以不满六十周岁的受害人为例进行说明。

三、车祸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的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以上就是对有关车祸死亡赔偿金标准问题的解答,在这所提及的法律知识中,清楚地表达出因车祸死亡的受害人是不能白白献出生命的,相关的赔偿是不能因为受害人死亡就被免除了,因为法律依然保护着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来若悠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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