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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赔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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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由于在工作中的一些因素导致的当事人受到人身伤害,在工伤的处理中,公司也应该积极配合员工的后续医疗处理,那么在工伤的时期误工费又应该怎样计算赔偿呢?若悠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解答疑惑,希望以下资料对您有所帮助.

误工费赔偿情况

您查当地标准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工伤如何认定

上下班途中遇车祸算工伤,条例明确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均可认定为工伤,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延伸到“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

《条例》具体规定了七种受伤害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有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等,其中职业病是指国家列入职业病名单中的疾病。

另外,《条例》还明确规定了职工有下列情形也属于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经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但是,由于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导致伤亡的,酗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其实作为员工我们应该更加细心避免工作中遭受到伤害,而作为公司,我们也应该积极采取保护措施,以防员工出现意外的变故,而遗憾终身。对于伤残的员工,我们也应该妥善安排。以上内容是由若悠网小编为您精心收集,期望能为您带来帮助,也希望您能前往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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