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死的赔付和判定
这是我父亲发生的车祸,在2009年11月21日中午发生的,撞死了当地一59岁农民,我父亲马上就报警了。随后便被带到富阳市看守所,至今没人能见。对方由于是农村户口,所以交警大队判定赔付22万,但是对方家人不同意,要求52万。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并且我父亲是不是车主,只是个打工的。与车主是雇佣关系,那么赔付的责任怎么定?还有这种交通事故是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现在对方已经上诉了,我父亲会被判刑吗?
律师解答:
首先看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父亲的全部或主要责任,则是刑事案件;如果你父亲次要责任或没有责任,则是民事案件。
农业户口的赔偿标准很低,22万元也许还高不了多少,但52万元肯定是过高了。只要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一般不会判处实刑
相关法律知识:
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
A.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的金额;
B.死亡赔偿金=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受害人户口适用不同标准,若有充足的证据证明长期工作或生活在城市的农村居民同样适用城镇居民的标准)x20年x伤残等级相应比例;
C.丧葬费=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六个月;
D.治疗期间以及治疗出院后如需要他人护理,按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认定按天数x当地标准计算;
E.误工费=治疗天数x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F.因本次事故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计算;
G.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案情酌情确定;
H.其它:伙食费、营养费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以上全部合计损失总额由责任方承担赔偿.事故的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队依据现场和其他方面的能够反映事故的客观真实情况的证据材料和依照法律规定而作出。为了使责任认定的准确,你们也要尽可能搜集或提供比较准确全面的线索材料。在没有证据证明对方作伪证的情况下,任意猜测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