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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费用预付主要有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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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车辆的数量不断增多,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不少,一旦发生这类不幸事件的时候,伤者住院期间的费用也是一笔巨款,在肇事者拒付或者没钱支付的情况下,只能选择费用预付,那么有那些情况可以预付呢?下面是若悠网闵行律师收集的资料,希望能帮助到你。

交通事故费用预付主要有几种情况

1、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

2、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3、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门在地区一级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其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4、如无人预付费用,医疗单位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交通事故的伤者,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另外,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尸条件的医疗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也应当接受代存。公安机关应该协助上述单位代收回抢救治疗费用和尸体存放费用。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认为无保留必要的,应当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死者亲属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在发生车祸并且是自己的责任时,自己又没钱的时候可以选择费用预付,为了别人的建康和自己的良心,这是一个不错的解决问题的选择,具体事件中,如果有相关交通事故费用预付的疑问,欢迎到若悠网咨询,这儿有非常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一对一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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