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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在市区范围内,使用快速处理方式处理的交通事故,如果赔偿义务人拒不赔偿的,赔偿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东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介绍,交通事故中大多数都是轻微事故,可以使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当事人担心撤离现场后调解协议得不到及时履行,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式并不太放心,不仅延长了现场处置时间,而且容易造成二次事故隐患。
为消除群众的顾虑,市交警支队近日与市人民法院联合推出了一项新措施--在辖区范围内发生的使用快速处理方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拿着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到市人民法庭进行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后,如果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赔偿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项措施目前已在东城、南城、莞城范围内试行。
东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这种措施没有出来前到法院的话,要通过诉讼的途径,要走诉讼的这种程序来达到赔偿目的,那么现在的话经过司法确认以后可以直接到执行就省了很多环节。”
市民:“这个措施方便我们群众缩短办事时间,还有不用担心收不到钱,因为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