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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事故赔偿我该拿多少
您好,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在八月底,我驾车运营靠边停车时,一摩托车从右边超车撞在我车的右前角摔倒,摩托车司机受伤住院至今。交通队认定我全责,我们公司支付了10万多元钱。公司说事故全下来得15-30万元。我们的车只上了交强险,公司让我拿钱,请问我该不该拿?该拿多少?是不是保险以外的都该我拿?不拿又会怎样?请您指教,在此谢谢您了
律师:
你如果是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则属于职务行为,应由单位承担责任,你与单位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