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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出险理赔有哪些基本步骤
车辆出险→报案(保险公司和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处理→事故结案→提出索赔申请→提交索赔材料→赔案→领赔偿款
及时报案
具体讲来,车辆出险后,应立即通知公安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报交警,非道路交通事故报当地派出所,并在48小时内报车辆承保公司(保险卡要随身带)。
报案后,公安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都会到现场查勘,分析事故原因,定责定损,对受损车辆和人员伤亡施救等现场处理,受损车辆及第三者财产受损情况一定要保险公司定损后方可维修。
提交索赔材料
等到事故结案后,车主便可向财险公司提交索赔材料,如不涉及人伤,一般所需理赔单证有:索赔申请书、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如有诉讼)、修车发票、施救费及相关配用票据原件、赔款收据及身份证。当财险公司赔案审核完毕后,车主就能领取赔款。
特别提醒
一旦出险,车主报案时一定要如实告之当时的出险情况,不要夸大汽车的损伤。因为一旦保险公司的查勘结果与车主描述不符,将会给车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耽误时间,影响其他车辆的理赔。
另外,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应避免出现两个极端:
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二、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