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交通责任事故的赔偿责任,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并非法律所禁止,也没有违反车主与保险公司的合同约定。作为保险车辆的所有人将保险车辆交付他人驾驶,出现事故后按照法律规定应由借用人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机动车人的所有人和借用人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接下里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和认定,一旦有交通事故的纠纷发生有必要了解相关的交通事故法律知识才有助于我们有条不紊的解决问题,如果有更多的法律咨询,欢迎到若悠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