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一直是很多人关注的焦点,好不容易双方都达成和解,定下来了合适的金额,对于被害方来说,肯定是希望能够尽快拿到赔偿款,但是对方却迟迟没有给钱,让他们很心急。那么,交通事故和解后赔偿期限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应当自交通事故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0日,特殊情况经报上级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由此可见,公安机关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跨度从10日内至70日内之间,一般为10日内。
律师说法:
交警会作出调解,但调解没有强制执行力,全在当事人自愿履行,也就是说依交警的处理结果,什么时候可以拿到赔偿款是个未知数。
只有向法院起诉,并经法院判决,才具有强制执行力。从起诉到判决,简易程序最长三个月,法院大部分案子都适用简易程序;但如果被告无法通知得到(人跑了),那就得适用普通程序,最长六个月才有判决,并且向不在案的被告公告送达需两个月,这两个月不计入审限,也就是说被告跑掉了,最长八个月判决。
所以,如果你很急的话,通过与对方协商、调解,争取对方自愿当即赔偿,那是最快的,诉讼途径一般较慢。当然在诉讼中法院也会主持调解,如果能做些退让,也许会赔得快些,法院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只要一经送达双方当事人,就生效了,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时候法院甚至会当天受到起诉状,当天就调解结束的,全看当事人之间是否谈得妥。
其实,法律援助跟请律师效果也差不多,都是律师办案,法律规定每位律师每年都要办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司法局给办案补贴,当事人免费。
向法院起诉,要些起诉状,连同证据,给法院一份,在按被告人数复印副本交给法院,证据包括:原告、被告身份证明,还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的发票,构成残疾的要主张残疾赔偿金的还要到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主张营养费的还要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证明,还有后续治疗费需要鉴定机构或者医疗机构出具证明。还有误工费、护理费,需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误工时间及护理人数、护理时间的证明。这些内容很细、很杂,实在写不来诉状,可以请律师代写。
肇事车辆都会投保交强险,记得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