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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  浏览: 465 次  来源:网络

一场车祸带走了自己的亲人,这是多么残酷的事实。怎样去安慰死者的亲属,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怎么计算死亡赔偿?下面就让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解读一下关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吧。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2017年新疆城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数据如下:

2017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75元

2017年新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45元

2017年新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797元

2017年新疆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713元

数据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注:以上根据相应的数据代入计算即可。

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人难免会遇到意外,在人身伤害之后有赔偿算是一点勉强的安慰,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平时应该时时刻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上内容是若悠网小编为你推荐整理的,获取更多资讯,请关注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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