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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  浏览: 447 次  来源:网络

每年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每个省份的交通死亡赔偿标准也不一样。那么,吉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解读吧。

吉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根据《2017年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出以下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19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051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50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10279元。

二、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注:以上根据相应的数据代入计算即可。

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人难免会遇到意外,在人身伤害之后有赔偿算是一点勉强的安慰,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平时应该时时刻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上内容是若悠网小编为你推荐整理的,获取更多资讯,请关注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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