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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拉手刹遭碾压,被自己的车撞了保险公司会赔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73 次  来源:网络

司机被自己所驾驶的车辆撞死保险理赔引发争议,但是我国并没有统一标准,法院同案不同判,但是更多的人认为对于此类事件的受害人,保险公司应该赔,这样更人性化。

忘拉手刹遭碾压,被自己的车撞了保险公司会赔吗

2015年3月20日,陆某驾驶自己的货车在运输途中经过下坡路段时,为了顺利行驶,陆某就下车查看路况,但因一时疏忽忘了拉手制动,致使车辆向前滑行,不但撞伤了自己,还使货车翻到路边。那么像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案件争议点:是否系交强险合同所指称的受害人

争议一:陆某应该是本案的受害人,符合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其原因在于,陆某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已经不在车上,不属本车人员,应当视为被侵害的第三者,故属于保险公司在强制险内的赔偿对象,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支付保险金,故应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主张。

争议二:本案保险公司不应理赔,其原因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指向的对象是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其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了将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从交强险合同的受害人之列中排除,而在本案中陆某既是本车的驾驶人,也是本车的被保险人,不属于交强险合同所指的对象,故其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本院采用第二种观点。

司机自己撞死自己保险赔不赔:没有统一标准,法院同案不同判

案例一:运输公司司机张某因为停车后没拉手刹导致车辆倒溜,被自己的车撞死。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做出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法院审理认为,事故发生时张某已经停止驾驶行为,在自己的车外遭受人身伤害,应认定张某已非车上人员,与一般的行人无异,因此法院认为,张某就是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最后,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判决两家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应赔付31万元给运输公司。

案例二:江苏省淮安市司机董某停车后,同样没拉手刹下车,导致自己的车向前滑行,将董某挤在墙上当场死亡。淮安市楚州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了与上述案例相反的判决,判决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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