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都会感到手头无措,一时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前一阵我的同事小刘和几个朋友在下班之后吃饭的时候,突然接到电话要去和朋友谈事情,便没有开自己的车离开,把车钥匙忘在了桌子上。他的朋友小杨发现钥匙后,便私自拿了钥匙,开了起小李的车。因为这种情况的发生,我的同事小李找到了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那里的张峰董作义交通事故陪产团队接待了他。
小杨开车到北京朝阳区南外大街某超市前,由于小杨无驾照,驾车技术违规,试图超车,却因此撞倒正在行走的老人余某,余某当时即昏迷过去,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北京市朝阳区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小杨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余某不负事故责任。直到交警大队找到小刘时,小刘才知道朋友偷开自己的小轿车出了事故。
小杨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刑,遇害老人余某的亲属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小刘身为车主作为连带赔偿责任人被告上了法庭。小刘认为车子虽然是自己的,但并不是自己开车撞人的,况且自己也并不知情。所以自己不应该承担事故责任。肇事者小杨也作证,称车子是自己偷偷开出并导致事故,与小刘无关。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5万元,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由小杨赔偿15万元,小刘对小杨承担的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因小杨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小杨拿不出被判赔的钱,小刘就得承担全部的赔偿。
交通事故专家张峰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讲,车主有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如果小刘尽到了注意或管理义务的话,他是不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例如,假如小刘的车钥匙是被偷走的。但在此案中,由于小刘疏忽大意将汽车钥匙丢在了桌子上,使得没有获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小杨轻易获得钥匙,所以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所以他要对这个结果承担一定的责任。“虽然小刘被判承担连带责任,但从法律上来讲,实际赔偿者应当是肇事者,小刘在赔偿以后可以向小杨追偿,如果小杨不给的话,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时我的朋友好像是通过一个网站找到的这家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的www.bjshig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