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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费用的通知》下发,明确交通事故定损收费标准下月起统一,省内注册登记的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机构均须执行。
每起事故损失评估、鉴证收费总额10000元封顶下月起,车主将按统一标准支付定损费。
11月1日起,我省交通事故定损收费将执行统一标准,同时每起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收费总额10000元封顶。这是记者昨日从河北省物价局获悉的。
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规范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费用的通知》明确,交通事故车辆保险理赔损失评估、交通事故损失鉴证收费,按照损失评估、鉴证额,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收费的办法收取(具体标准见右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执业的价格评估、价格鉴证、保险公估机构,以及外地来冀执业的相应机构,提供交通事故车辆及相关物品损失评估、鉴证服务,自今年11月1日起收费均要执行相应统一标准。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收费统一标准中包含了现场勘验交通费、损失部位简易拆检及损坏程度判定等费用,相关评估、鉴证机构不得以任何借口另行收费。”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还表示,交通事故损失评估、鉴证机构须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要在其办公场所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主动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若有违规行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