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道路交通事故的分级

发布时间:  浏览: 413 次  来源:网络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它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它较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危害和损失的;

4、其它一般的道路交通事故。

获取相关帮助请咨询德宏交通事故律师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