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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西省统计局2011年全省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晋公交管[2012]69号各市公安局交警支、大队,高速公安交警各支、大队:现将山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我省有关统计数据转发你们,供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参照使用,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23.9元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01.4元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354.3元四、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87.0元五、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281元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农、林、牧、渔业23697元采矿业64949元制造业30580元电、气、水生产和供应业52343元建筑业31650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5737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4080元批发与零售业24049元住宿和餐饮业17216元金融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活动)64487元房地产业22146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4568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和地质勘查业38158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199元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22717元教育35714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28990元文化、体育与娱乐业29752元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0638元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