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广西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发布时间:  浏览: 363 次  来源:网络

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

桂公通〔2007〕148号

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柳铁两级检察院: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顺利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2006年度有关统计数字,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二OO七年)

序号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