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蓄意酿车祸保险不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322 次  来源:网络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7月1日起实施———受害人故意肇事不能获赔

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62号国务院令,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条例》7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应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关键词:受害人」

有无过错均可获得赔偿

《条例》将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作为首要目标。

《条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共分“四级”: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第四项责任限额是对于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的情况下,对受害人设置的赔偿限额。这一方面体现了对受害人的保护,无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均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如果受害人负有全部责任,只能获得一个较低额度的保险赔偿。

另一方面,对争议已久的“受害人故意行为”,条例作出定论: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关键词:保险公司」

三种情形须垫付抢救费

《条例》规定,“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可以给被保险人,也可以给受害人,但是,只要接到交管部门“先行垫付”通知,核对后,保险公司必须及时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否则,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保险公司将面临“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最严厉处罚。

《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驾驶人属无照驾驶或醉驾,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在垫付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保险公司确定属于保险责任,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到位。如超过了10日期限,保险公司的罚款额度最高将达30万元。

「关键词:救助基金」

保险金不够救助基金垫付

国家将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即救助基金),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管理机构一接到交管部门通知,经核对应及时垫付抢救费用。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