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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充分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内容包括平均生活费、平均收入、住院伙食补贴、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奖金和交通费等8个方面。平均生活费:按上海居民2002年家庭人均(年)生活费支出平均额10464元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为每人每天20元;丧葬费每人5000元,包括办理丧葬事宜必需的费用,但尸体运输费用和规定期限内的尸体存放费用除外;被抚养人生活费每人每月290元;住宿费每人每天60元;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交通费以事故伤(残)者就医、配置残疾用具、参加事故处理人员及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等实际必需的费用凭据计算。市区交通费一般可按实际人员乘车天数计算,每人每天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