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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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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辽高法[2011]129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 宁省 公 安 厅 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10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1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13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908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280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4,490元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5,057元 丧葬费 17,528.5元 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10,109元 采矿业41,419元 制造业32,256元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3,069元 建筑业28,545元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38,833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6,870元 批发和零售业 28,635元 住宿和餐饮业 21,708元 金融业61,507元 房地产业 28,395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905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48,882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7,105元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5,196元 教育 42,266元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37,552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7,218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7,8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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