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1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有关参考数据的通知 (冀公交[2011]89号)
各市公安局、冀中公安局: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河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河北省2011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印发给你们,请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中参照执行。
河北省公安厅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河北省2011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
根据河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度有关数据,确定河北省201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16263元 (死亡赔偿金325260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 5958元 (死亡赔偿金119160元) 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 10318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3845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 32306元 (丧葬费16153元,2692.16元/月),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工亡补助金382180元) 分行业职工工资 行 业 平均工资(元)
农林牧渔业 12432元 (34.06元/天) 采矿业 49729元 制造业 27831元 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0546元 建筑业 24489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4208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8848元 批发和零售业 19965元 住宿和餐饮业 17165元 金融业 54353元 房地产业 29108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1221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50671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2716元 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 35369元 教育 34140元 卫生和社会保障福利业 31268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6746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05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