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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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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当事人对事故的责任有异议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处理?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处理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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