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交通事故调解后还要追究责任吗

发布时间:  浏览: 390 次  来源:网络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有不少人都会选择调解,因为不想要将事情给闹大。但是受害者在选择了交通事故调解之后,发现自己还存在一些的问题,肇事者并没有合适的处理,也给自己带来了比较大的伤害。若悠网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意见。

一、交通事故调解后还要追究责任吗

要看是否出现以前未查明的事实或者赔偿调解协议是欺诈的等

本案实质上涉及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期限问题。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由于特殊事由,对已经成立的合同享有撤销权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在下列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2、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3、显失公平的合同。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3条第2款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因此,我国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在交通事故调解之前,如果你还没有想好或是确定好事故带来的伤害,最好是不要去追究责任,不然带来的后果也比较大。交通事故调解后受害者又想要去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这时候可以找若悠网律师给自己制定好的解决方案。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