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交通事故未处理车能开走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73 次  来源:网络

由于我国车辆保留量是非常大的,在一些车多人多的路段,交通事故是经常出现的,而交通事故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无论什么原因产生的都需要处理,那么交通事故未处理车能开走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交通事故未处理车能不能开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需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而扣留车辆的,调查结束前车辆是不能开走的。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交通事故未处理车能不能开走”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需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而扣留车辆的,调查结束前车辆是不能开走的。欢迎到若悠网。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