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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需要按法律的规定执行,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扣留车辆的,那么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能拘留人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能不能拘留人
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拘留肇事者。
交警部门也是公安部门,因此有权与此有关的事情,采取相应的措施和作出相应的处罚。如行政拘留等。
当然,拘留也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交警只能处以行政拘留,是不能直接做出刑事拘留的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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