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虽然去年5月起“醉驾入刑”,但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出发,对于醉驾后刑事立案的犯罪嫌疑人,只要有保证人、保证金,能做到随传随到,我市交警部门往往会允许其取保候审。然而,像上述那样“约定俗成”地操作了一周年后,昨天晚上,交警三大队打破了“格局”——因为屡次拒不到案,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黄某被刑事拘留,并于当晚送看守所羁押。下面和若悠网小编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吧。
女友一个电话他“选择”酒驾
21岁的黄某是安徽人,在友谊街某娱乐场所工作。今年4月8日凌晨,黄某和同事下班后找了个地方吃夜宵,喝了不少酒。夜宵结束已经大清早了,黄某本来准备睡在朋友家里,但因为女友一再要求他回去,“无奈”的他顾不得体内的酒精,骑上了朋友的一辆两轮轻便摩托车……
“应该是受酒精的影响,骑到市区东升路时,黄某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车辆受损,而黄某自己也受了伤。”交警三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陆某向记者介绍,“接到报警后,我们及时赶到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黄某的酒精测试值达到醉酒标准。我们又依法抽取了他的血样。”
4月19日,经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5毫克/毫升(大于等于0.80毫克/毫升即达醉酒标准)。
4月24日,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黄某醉驾刑事立案侦查。
拒不到案的他成醉驾刑拘“第一人”
“一般来说,对于醉驾后刑事立案的犯罪嫌疑人,只要有保证人、保证金,能做到随传随到,从人性化的角度,我们往往会允许其取保候审。”陆某称,“然而,黄某面对警方的多次通知,以种种借口拒不到案。我们认为,他存在逃跑的可能性。”
昨天傍晚,交警三大队决定对黄某刑事拘留,实施抓捕。
抓捕过程很顺利,前后不超过5分钟:晚上6点27分,当交警带着拘留证走进友谊街某娱乐场时,刚刚换好工作服的黄某呆了几秒钟,马上低下了头;在确认身份后,交警向黄某宣读了拘留证内容,并将手铐铐在他的手上;晚上6点31分,黄某被交警带上了警车。
在交警三大队里,黄某接受了记者的简单采访。
“你刚才被交警逮捕的一刻有什么感受?”“刚才这样走出来,实在丑得很!”“你既然被查到醉驾,应该配合交警,难道连这也不知道吗?”“我知道,但我工作太忙了,我上个月没休息过一天。”“你不是晚上工作的吗,那白天抽不出一点点空吗?”“我们晚上工作到很晚的,回家一下子睡不着,所以基本上只能白天睡觉。”“事发到现在都一个月了,没有一个白天能抽空处理自己的事?”“(沉默)……”“现在有什么感受?”“后悔!后悔死了!不应该酒后驾驶!更不应该不配合交警!”
交警部门严惩酒驾推出“三个一律”
昨天晚上,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黄某被连夜送到看守所羁押。
为了让更多的人吸取黄某的教训,昨天,交警部门再次重申:打击酒驾的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将一如既往保持查处酒驾的高压态势和查处力度。同时,交警部门也表态要推出“三个一律”,即对醉驾违法嫌疑人一律刑事立案;对刑事立案后的犯罪嫌疑人一律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有逃跑、窜供等可能的,予以刑事拘留;对在取保候审期间,经依法传讯无故不到或者故意逃避的犯罪嫌疑人一律提请执行逮捕。
“我们推出‘三个一律’是要确保‘醉驾入刑’的执行率,维护法律的威严,净化交通环境,最终保障广大民众的出行安全。”陆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