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对受害者进行治疗,但在治疗的过程中对于二次手术和一些后续的治疗费用中应该怎么来进行赔偿呢?这是受害者和肇事者都比较关注的问题,那法律上是怎么来规定的呢?若悠网湖南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二次手术和后续治疗费的赔偿标准
根据目前司法实践,法院一般要求实际发生后再另行主张。
如果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证明或是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的,法院可以在审理时可以予以采信。一般而言,医院出具的证明往往比鉴定机构鉴定的数额要高,所以受害人在出院时最还能让医生出具二次手术费和后续治疗费的证明。如果医院不给出具证明的,可以进行二次诉讼,诉讼时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准。
相关知识: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看完上面的内容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这关系到双方的利益,需要了解清楚。对于受害者在二次手术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大家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进行维权处理。看完本文之后如果您有其他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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