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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减轻狗主人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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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驾驶车辆时,最好是将驾驶带在身上,因为不可避免会被查到。如果在驾驶过程中被查到为带驾驶证的情况,一般按照未取得驾驶证处理,驾驶证取得必须是年满十八岁。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骑摩托车撞上狗摔伤

原告杨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自汉寿县丰家铺乡返回朱家铺镇。当其沿公路右侧行驶至被告王某经营的木材加工厂路段时,遇王某饲养的狼狗从厂里放出来到公路对面的荒地大小便,狼狗横穿公路时与杨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从公路的右边侧翻到公路的左边,致杨某受伤,构成8级伤残,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因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杨某以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174028.15元。

按照杨某的叙述,当时他是骑摩托车回家,快到被告经营的木材加工厂门口时,他突然发现一条大狗从厂门里面冲了出来,来不及刹车的他跟狗迎头撞上,他当即倒地,而狗立马跑掉了。杨某认为,狗突然冲出致人损害,完全是狗主人未尽到管理责任所致。

但是狗主人王某的说法恰恰相反:这条狼狗平时都是关在厂内的,但狼狗也有个习惯,就是每天晚上7点左右都要到厂门外的路边空地上撒尿。那天正在撒尿的狗遭遇了“飞来横祸”,是摩托车从后头撞上了狗。王某认为,狗虽跑到了路上,但并未撞到骑摩托车的人,反而是摩托车车速过快,撞到了狗,才使得杨某受伤的。

无证驾驶减轻狗主人的赔偿责任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庭经过审慎的查明,认为虽然被告王某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杨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原告杨某系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存在重大过失,依法应当减轻王某的赔偿责任,故法院最终判令被告王某承担25%的赔偿责任,即赔偿杨某36539.54元。

本案中,被告王某对其饲养的狼狗管理不善,放任狼狗窜上公路,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对其饲养的狼狗造成他人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原告杨某当晚7时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应当随时注意观察路况,预见性驾驶,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合理的避让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原告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严重违反安全驾驶义务,当遇被告饲养的狼狗窜上公路时,应急处理不当,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未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对自身损害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应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故法院认定由被告王某承担原告杨某合理损失的25%,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行负担。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问题进行的解答。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无证驾驶也就是指在驾驶过程中并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这种情况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存在很大的过失责任。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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